剛正不呵解民難·浩然正氣鑄和諧
左一:慶元縣矛調中心、右上角:吳強忠正為當事人調解、右下角:“強忠調解工作室”
——紀實浙江慶元縣矛調中心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二級英雄模范、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吳強忠
“年逾古稀夕陽紅,情系調解樂其中,目睹為民化解千千結,心馳神往意更濃!痹浙江省麗水市慶元縣矛調中心,有這樣一位老人,在職期間他是人們公認的老黃牛式的黨員干部。退休后,一如既往忠誠于黨和人民的人民調解事業,發揮特強優勢奉獻余熱,積極投身全縣人民調解工作、上為黨委政府分憂、下為老百姓排憂解難,以實際行動樹立了一名優秀退休黨員干部的良好形象。這位老人,就是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二級英雄模范、全國十大法制新聞人物、浙江省敬業奉獻道德模范、中國好人、ー等功臣獲得者吳強忠。他以“守初心用熱血丹心鑄和諧、擔使命以鞠躬盡瘁解民難”,38年黨齡的他46載如一日,三十一年與病魔抗爭,與時間賽跑,站在維護社會穩定第一線、走在服務群眾最前沿,他用最美的心靈走進百姓千家萬戶、用最美的真心體察民情、用最美的微笑直對困難、用最美的耐心化解僵局、用最美的真誠打動百姓。真對腎移值術后的病人在全國也許有很多.但真正像吳強忠ー樣“生命不息,奮斗不止”夜以繼日奮戰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一線不一定很多,他用一份份質樸的忠心、愛心、熱心、耐心、真心去關愛著每一個受委屈的人,他忠誠捍衛法律的尊嚴俠骨柔肩擔道義維護著社會和諧穩定的每一個公平與正義,他被當地百姓、政府譽為“情系百姓永做維護社會和諧`守護神'”。
群眾有訴求吳強忠就出現在現場(身著民彩服吳強忠)
忠于憲法和法律,是基層法律工作者最基本的職業操守。公平公正,是忠于憲法和法律的本質要求。 2020年9月17日成功調處ー起(調地)承包經營權爭議:(這是ー起經二審法院判決的案件,這是ー起6年奔波尋求正義的案件)事實經過:柳乙因建房需要土地,懇求向同村同隊的柳甲提出將坐落在土名“米徐垟”調換柳乙建房(有調地契約)。隨后柳乙又提出為方便管理與柳甲商量將“米徐垟”與“牛欄頭”承包土地對調耕種(沒立書面協議),柳甲承包地“米徐垟”是村公路沿邊、算是較好的地塊,而柳乙承包地在“牛欄頭”是山灣土地。柳甲承認調給柳乙建房事實(有調地契約),但柳甲不承認調換其他承包土地,于是柳甲向慶元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于2013年7月19日立案受理,以簡易程序于2013年8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2013年10月11日作出(2013)麗慶民初字第282號民事判決,判決駁回了柳甲的訴訟請求,柳甲不服(2013)麗慶民初字第282號民事判決,上訴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9日公開開庭審理后,于2013年12月17日作出(2013)浙麗民終字第358號民事判決駁回柳甲上訴訴求,維持一審原判。導致柳甲四處奔跑6年尋求正義之路,找信訪局該案經二審判決,依照信訪條例涉法訪不予受理,柳甲在走投沒路之時,聽說慶元有個“黑臉包公”于2020年9月13日上午找到吳強忠試試看的想法,吳強忠邊聽柳甲的訴說,并細閱了初審、終審二份判決書后,決定破格受理了該案,老吳不怕辛苦、首先深入現場實地勘察、審核雙方持有登記調地的承包證,在逐一核對雙方持有的承包權證登記中、發現柳甲坐落在土名“洋灘”沿邊與案外人吳某承包的田塊下端ᅳ丘田,大約面積有80平方米左右,該80平方米左右地塊沒有在柳甲與柳乙對調土名“米徐垟”承包權證之內,據此;可合理推出該土名“洋灘”沿邊80平方米左右地塊應該未在雙方調地范疇之中。老吳又找來柳乙釋明政策與法律,并向柳乙做了前前后后調地經過的調查筆錄,在老吳耐心、細心攻堅下,最終柳乙自己承認該80平方米一丘田、確實是柳甲承包的土地。
成功調解化積案:吳強忠根據二級人民法院認定為該調換土地經營己形成事實雙方應該履行;但認定在土名“洋灘”沿邊約面積80平方米土地應由柳乙退出歸還柳甲經營管理,吳強忠于201年9月17日上午召集了雙方當事人和村主要干部進行對本案依照事實與法律進行釋明,在平等、自愿、互讓下達成了協議:一、雙方自愿調解。二、當事人柳乙四兄弟應考慮到當時調地建房也是本著同村關系才順利調地建房多年,但對“米徐垟”與“牛欄頭”調地經營雖未立書面契約和上報上級農業部門備案,該調換土地己數十年形成事實,雙方仍應依照法院判決履行。三、柳甲針對坐落在土名“洋灘”沿邊案外人吳某的承包地下端,約面積80平方米地塊不屬于在“米徐垟”承包權證內,雙方在調換土地是在土名“米徐垟”與土名“牛欄頭”對調經營,由此;該土名“洋灘”沿邊80平方米左右地塊應歸還柳甲經營管理使用。四、本爭議糾紛到此終結。經雙方自愿達成協議應依照履行,以前所發生ー些爭議雙方應當消除隔陔,做好團結互助。五、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下灘村村民委員會ー份備案,本調委會留檔一份,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民事合同效力。柳甲終于結束了他6年尋求正義的奔波路。
當地百姓一提到吳強忠、豎起大拇指點贊
剛正不呵解民難、浩然正氣鑄和諧。2020年3月12日調成功ー起門路糾紛:陳某因自家大門道路給相鄰蘭某以砌花壇為由,砌以7字型阻礙了陳某的通行,陳某多次找信訪部門排除妨礙,村兩委數十次調解未果,村委會找到吳強忠,吳強忠受理后趕赴現場實地勘察,收集相關證據,進行走訪調查取證,于2021年3月12日下午召集雙方進行調解,蘭某、陳某二家是鄰居平時因二家小事時常有過爭吵,蘭某己將自家灰房拆除后購來磚塊砌成7字型花壇(蘭某該灰房持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該花壇7字形確實影響陳某行人通行,吳強忠從民法典等相關法律和實際與蘭某釋明,并將該通行屬村級公共道路,當場立下調解協議,第二天蘭某就將該7字形拆除。
壹小時化解15年積案:案由:征地補償款糾紛。案涉標的雖小,但訴爭時間己達15年之久。大塘源村大坑自然村以六位村民小組長為訴訟主體向慶元縣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慶元縣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于2020年10月23日交縣矛調中心強忠調解室進行調解,強忠調解室急事急調為原則,于2021年3月24日下午在慶元縣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庭”召集雙方當事人:濛洲街道大塘源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社長葉某某、村長吳某某和代理律師鄭某某)濛洲街道上葉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社長吳某某、村長周某某)到場進行調解。
案涉標的雖小,但訴爭時間己達15年之久。因此;濛洲街道上葉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社長吳紹木、村長周敏海)及大塘源村大坑自然村六位村民小組長到場進行調解。吳強忠先對該訴爭案件進行當場調查核實并查閱案涉相關資料,結合平慣法和證據新規第十條推定,告知雙方當事人案涉標的征地補償款(51934.72元)依照慶元縣人民政府慶政(81)76號文件,當時因大坑村級公路需要征用上葉村集體土地事實,但文件己明確征用該土地時己進行農業稅的減免。
2005年間縣220變電所征用該大坑村部分公路土地,引發二村據爭(51934.72元)征地補償費15年。因此;根據歷史證據證明該征用地權屬屬國家所有。經主持人將獲得證據及推定向當事人釋明后,雙方當事人當場表示,自愿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濛洲街道大塘源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25934.72元)濛洲街道上葉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26000元)。訴爭糾紛到此終止。
吳強忠深入農戶逐一走訪調查
吳強忠業務精通。他具有豐富的調解經驗和較強的調解技能,有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會做群眾工作,在本地、本行業有很高的知名度、影響力,是眾人公認的人民調解能手。他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31年中總結四句精典“調解是寶、案結事了、不傷和氣、消除隔陔”。他總結的民調七字法最有影響力得到省、市推廣并編入人民調解讀本之中,即“快、敢、穩、緊、深、細、訪”后。為了使調解工作上新的臺階他又總結出““六心”、“六善”法:“六心”一是受理糾紛要“熱心”。二是說服教育要“耐心”。三是排憂解難要“真心”。四是矛盾調解要“細心”。五是評判是非要“公心”。六是嚴把“廉潔心”!傲啤币皇且朴趦A聽。二是要善于明法說理。三是要善于發揮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四是要善于把握調解過程。五是善于與當事人積極溝通。六是善于決斷。他退而不休高風亮節,用動之似情、曉知似理、將一起起沖突群體事件平息,一樁樁疑難棘手矛盾化解,讓多少社會焦點難點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實現社會和諧穩定起到關鍵性作用,他調解的動人故事實在說不完、也寫不盡……。2014年3月份退休的他、被麗水市衛計委邀請籌建麗水市醫療糾紛調委會,并出任醫調會主任。在醫調會8個月的時間里,他同步受理了醫療糾紛26起,成功調處25起,制止平息多起醫鬧事件,為麗水市的醫患和諧打下了扎實的基礎,贏得了市領導和患者的贊揚,當之無愧是麗水市醫療糾紛調委會的創始人。當慶元縣在二中遷建征收土地政策處理上遇到困難時,縣領導執意要邀請他回慶元縣仍肩負疑難矛盾糾紛和信訪工作崗位至今。他一生始終把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凈凈做事,作為自律的準則,他在維穩行列已經渡過31個春夏秋冬。 31年的風雨無阻、三十一年品嘗過的酸甜苦辣、三十一年到處都留下他為民調解艱辛的足跡,他的業績無愧于黨、無愧人民、無愧自已。
吳強忠說:“作為基層一線的人民調解員要把事情厘清了,道理講明了,老百姓的心自然就豁亮了,我在這三十一年來總結了不少調解的方法和技巧,其中最管用的是“望聞問切”四字:“望,通過觀察當事人的外表、舉止等判斷對方的脾氣秉性;聞,通過傾聽對方的講述,判斷對方的文化素養,以及對方的理解能力和溝通能力;問,通過詢問找出對方有意或無意中疏漏的環節,并通過當事雙方的表述對比還原事情的真相;切,抓住事情的要害,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切入點,最終解決問題將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
2020年7月22日下午,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昌榮一行深入慶元矛調中心調研時,與吳強忠親切交談,王昌榮書記豎起大拇指連連為吳強忠“退而不休、分黨憂、解民難的精神而感動”點贊。
人物簡介:吳強忠,1955年2月出生浙江慶元、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83年7月入黨、大學學歷、市級(檢察)人民監督員、基層法律工作者、浙江省特級人民調解員,他四十六載如一日扎根最基層ー線,三十一年堅持奮戰在人民調解崗位,用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成功調解各類社會疑難棘手的矛盾糾紛5390余件,代表政府出庭應訴上百件,他運用法治與德治并舉正義之劍,維護公平與公正,維護社會和諧。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一名共產黨員為民愛民、奮發有為、勇于擔當的真摯情懷。他分黨憂解民難的先進事跡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群眾的強烈反響。有付出就有收獲,他先后獲得:中國好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二級英模、全國人民滿意司法員、全國十大法制新聞人物、全國百名感動中國人物、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浙江省敬業奉獻道德模范、浙江省優秀人民調解員、浙江省十大優秀司法所長、浙江省優秀人民監督員、榮立個人一等功等80多項榮譽稱號。退休前他曾任新村區、城郊區、農機管理站站長、松源鎮、濛洲街道、綜治辦、維穩中心、信訪辦、調委會主任、城區中心司法所所長等職。奉獻余熱鑄就和諧的吳強忠退休不退志夕陽更作為,他一路戰勝病魔、拋灑熱血、一片丹心、一身正氣、為民解困給人生留下最真實、最敬佩、最感動的崇高人格風范和巨大的精神魅力,是千千萬萬基層共產黨員和人民調解員的縮影,相信廣大黨員調解干部能從此文中獲得激勵和爭當“一心為民型、求真務實型、清正廉潔型、公平正義型、敢啃硬骨頭型、做百姓親人型”的人民調解員。
由于吳強忠工作突出在春節時間:中共慶元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見陽一行到“強忠調解室”慰問吳強忠老黃牛。
2021年3月25日上午麗水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郎文榮到慶元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進行調研。慶元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見陽陪同調研。郎文榮書記還與金牌老調解員吳強忠同志親切交談(左一吳強忠),對其30多年一直堅持在調解一線的行為表示敬佩。
編者按:吳強忠同志恭敬真誠,正直無私,嫉惡如仇,奮不顧身。尤其是當國家、人民、民族處于危難之時,他敢挺身而出,忠心耿耿,鐵骨錚錚,他的道德品行體現出一種理想、信念、精神、氣節,他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光輝如日月,永恒同時空。社會和諧穩定求發展,在改革發展繼續中需要人民調解員忠實于法律、忠實于事實、忠實于人民利益、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不謀私利,為化解各類社會矛盾中起到關鍵性作用。人民調解省時省力又省錢、調解公道正派、報酬分文不取、調解糾紛面對面、你諒我讓化積怨、調解千家事、溫暖萬人心、人民調解為百姓、化解糾紛促穩定、雙方讓一步海闊天空、雙方退一步風平浪靜,鑒于本文主人翁吳強忠同志雖然身退,但心未退、黨員的本色未退,懷著對黨的事業執著追求,默默奉獻著自我的余熱,他忠誠踐行著“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誓言,以共產黨人的革命精神,永遠保持對人民的赤子之心,一心為民的崇高信仰,特別在防止民間糾紛激化工作中,積極疏導,力排隱患,臨危不懼,挺身而出,對制止惡性案件發生或減輕危害后果作出突出了奉獻,吳強忠同志的光輝形象在浙江省展覽廳三樓“最美浙江人”廳中展現,他是人民調解員隊伍中的特殊典型,同時也是廣大黨員干部和人民調解員學習的榜樣。
(供稿:浙江慶元縣矛調中心)聯系人:劉旭波/吳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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